Wednesday, February 18, 2009

66條經典禪語之七

7. 你可以擁有愛, 但不要執著, 因為分離是必然的。

感想:
愛之所以會產生, 是因為身為凡夫的我們, 對六根(眼耳鼻舌身意)所接觸的人或物起了分別心, 有了苦樂之受, 所以對於能令我們快樂的(金錢男女等)就愛戀, 希望能一直擁有。
身為一個有血有肉的人類, 要我們完全斷絕愛慾是很難做到的。這句禪語深知斷愛之難行, 故而叫我們要從斷執著手。我們有了愛不要執著千方百計一定要得到, 因為即使得到手了, 也不過是暫時的, 時間一到, 仍然要分離, 仍免不了離別之苦。 徐志摩那句經典句「得之, 我幸; 失之, 我命」, 在沒有得失心的佛家的眼裡, 我覺得改成「遇之, 緣定; 離之, 必定」更為恰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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