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February 13, 2009

66條經典禪語之四

4. 你永遠要寬恕眾生, 不論他有多壞, 甚至他傷害過你, 你一定要放下, 才能得到真正的快樂。

感想:
我們都知道, 要恨一個人很容易, 要原諒一個人就很困難了。恨一個人, 心裡就一直放不下那人對自己所造成的傷害, 如果時刻抱著嗔恨心, 到臨命終時就很容易墮落三塗, 無法超脫於輪迴之外了。不管那人對自己的傷害是有心也好, 無心也罷, 傷害既已造成, 無可挽回, 再多的恨也於事無補, 如果記恨能使傷害逆轉或減輕, 那恨的越深越好, 多多益善! 但事實不是如此, 那我們應該怎麼做呢? 這條禪語開示我們, 唯有寬恕那人的過錯, 保持平常心, 自己才能獲得解脫, 得到真正的快樂。 恨一個人是怎麼也快樂不起來的! 要知道, 人海茫茫, 也是得具足一定的因緣, 我們跟他才有碰面的機會, 也許前世得罪了他, 結了梁子, 而今生我們應受此報, 我們受報後, 如果能放下, 那彼此的因果債也就還清了。我覺得在寬恕之前, 必須要讓那人知道自己做錯了, 而如果那人良心未泯, 還有可能被我們的慈悲心感化, 因此覺悟, 永不再犯, 不再造惡因。但如果我們放不下, 一定要報仇, 那這因果將循環不息, 繼續冤冤相報下去! 總之, 一定要受傷害的一方能夠放得下, 才有辦法斬斷可怕的因果, 得到永遠的快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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