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April 04, 2009

66條經典禪語之二十三

23. 憎恨別人對自己是一種很大的損失。

感想:
恨一個人, 是因為對方在言語上或行動上做了令你不滿的事, 而你又無法寬恕他, 所造成的一種心理狀態。
其實, 恨從何而來呢? 在擁有大慈悲心的聖人眼裡, 冤親平等, 無論對方做了怎麼對不起他的事, 他都不會產生憎恨的心, 只有憐憫, 因為憎恨不能消除彼此的芥蒂, 恨只有越積越深, 永遠也不能解脫。為了恨而解脫不了, 耽誤了自己的修行功夫, 對自己真的是一種莫大的損失!
要開始放下, 我想應該先在事相上遠離那個令你討厭的人, 在日常生活中盡量不去想他曾經做過的事, 也不要跟他有所接觸, 經過長時間慢慢觀想, 自己乃是修行佛道的人, 盡量不要跟所有眾生結惡緣, 否則以後成佛將很難度脫對方, 如此應該可以放下嗔恨, 活得自在灑脫。

1 comment:

蝶不飞 said...

你是天蝎我是蝴蝶